法律分析:
洪庆位于西安市灞桥区东部,灞河及绕城高速以东,陇海铁路以南,洪庆山森林公园以西,依山靠水,地理位置优越,且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积淀,现在还是西安市主城区东部重要的军工产业组团,拥有庆华公司、航天四院、火箭军工程大学、西光朝阳厂、西北核技术研究所众多重要军工企业科研院所,区位特征鲜明。为将洪庆地区独特的生态格局、文化格局、军工产业格局的特质体现在区域规划中,分局努力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充分发挥规划先行的引领作用,配合区政府着力打造洪庆地区作为西安市的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不断推动灞桥区经济的良性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