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领取“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2、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本市暂住的居民除了提交身份证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3、准备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不是中文表述的,需要到专业的翻译机构将驾驶证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翻译者的签名和公章。
4、持护照原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打印出入境记录;
5、准备以上材料后,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6、参加车管所安排的科目一考试,通过后即可到窗口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