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程序:第一、办理划拨手续基本条件。第二、提供需要的材料供政府部门审批。第三、审查程序。第四、缴费程序。第五、划拨决定程序。
哪些用地可以划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如何办理划拨用地土地使用证
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划拨用地的范围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2、规划选址。
3、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5、环境影响评价。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8、供应建设用地。
9、办理土地登记。
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包括: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