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在刑事案件中的刑罚问题

律师回答
摘要: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他们参与犯罪是被迫的选择,但仍需承担刑事责任。被胁迫参与犯罪的程度和危害性较小,应减轻或免除处罚。若胁从犯后来自愿积极参与犯罪,则可能被视为主犯。对于胁从犯,需要综合考虑其参与程度和危害结果,确定处罚。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者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即开始被胁迫、不情愿地参与犯罪行为,但后来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而非常积极地、自愿地继续参与犯罪者,不能仍然认为还属于胁从犯,综合全案,可能就是主犯了。
对于胁从犯,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何正确理解胁从犯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这里所说的“被胁迫参加犯罪”是指行为人受威胁被迫参与犯罪。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当然,被胁迫参加犯罪虽非出于自愿,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的,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毕竟还是经过了他的自由选择,其行为也是受自己的意志支配的,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
延伸阅读
结语:胁从犯在犯罪中的地位和责任应根据其自愿参与程度和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来确定。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人虽然不完全自愿,但其行为仍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因此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然而,对于胁从犯,法律应采取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转变为自愿参与并积极参与犯罪活动,应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来确定其是否为主犯或从犯。正确理解胁从犯的地位和责任,有助于更公正地评判其罪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三条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刑事案件中的胁从犯应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对刑事案件中的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属于从犯的一种类型,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由于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行为人。胁迫即包括身体胁迫,也包括精神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民事案件中的刑事犯罪问题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性质上有明显区别,刑事犯罪更为严重,而民事纠纷只是法律问题。因此,当在民事审理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时,应立即终止民事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查看全文

缓刑在累犯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缓刑不适用于累犯,因为累犯的构成条件是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且后罪发生时间必须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5年内。而判处缓刑的人并未执行刑罚,因此不能构成累犯。...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的认定问题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但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发生时间、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行为结果和刑事责任。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觉主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有可能被免...查看全文

从犯在刑事案件中的处理方式

刑事案件中的从犯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有前科者在量刑时应适当从重,具体刑罚由法院综合考量确定。...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中的轻伤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和《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构成刑事案件,可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但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或伤情未达到轻伤标准,则不认定为犯罪,不构成刑事案件,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查看全文

对胁从犯怎样处理量刑问题

对胁从犯的量刑规定如下:胁从犯只包括被胁迫参与犯罪,不包括被诱骗参与犯罪。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不是完全丧失意志自由,而是不完全自愿,还有选择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部暴力的强迫,完全丧失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为是不可抗力...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小。中国刑法...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法律分析: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律师分析: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法律解析: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及处罚

法律解析: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最...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是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查看全文

对胁从犯如何处理量刑问题呢

法律分析:对胁从犯的量刑: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因此应当按照他的犯...查看全文

对胁从犯怎样处理量刑问题呢

法律分析:对胁从犯的量刑规定是,胁从犯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般来说,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被胁迫的程度以及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这两个方面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中的胁从犯应如何处罚,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犯罪的胁从犯,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查看全文

胁从犯的定罪与刑罚

胁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的人,其特征是在主观上不愿意参与但受到暴力威胁,而在客观上表现消极。被胁迫参与犯罪的人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有部分选择自由。被胁迫者若后来积极参与犯罪且得到好处,不再属于胁从犯,可能成为从犯或主犯。...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中从犯的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在刑事案件中的量刑,应当独立于主犯考虑,不能简单认为“应当比对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人民法院根据从犯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依法作出判决。...查看全文

刑事案件中的律师费用问题

律师收费与案件具体情况、委托人要求和律师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案件复杂程度、委托人要求和律师的工作水平都会影响律师费的确定。因此,律师费应根据具体因素确定,而不是以一般收费标准作为衡量标准。...查看全文

处理刑事案件中的孕妇问题

怀孕妇女在刑事诉讼中的特殊待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怀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不适用死刑,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应停止执行。对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怀孕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此外,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妇女,可...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