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是需要根据实际的金额来划分一定的区间收取的,但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官司,是可以按照一次交纳协商的费用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律师服务内容来进行认定。
1、律师打官司的收费是根据一定的比例来认定的,对不涉及财产:3000-20000元,涉及财产: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元(含10万元): 6%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 5%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 4%
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 3%
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刑事:
(1)侦查阶段:2000-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6000-30000元。
对疑难重大复杂案件、集团犯罪案件可在不高于上列标准的倍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
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二、律师费由谁承担?
一般来说,打官司律师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1、现有关于律师费承担规定仅适用于部分领域,不能当然理解为败诉方(有过错方)承担律师费的法律依据;
2、是否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必须行为,法院不会因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而改变案件审理结果,因此聘请律师与提起诉讼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3、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律师收费标准没有完全统一,且当事人和委托律师之间可自行协商,因此由法院界定收费的准确性有很大难度;
4、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还可能导致律师之间恶意竞争,不利于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
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在案件中是起到很重要的位置,但前提也是需要支付费用,但对于费用的标准这个在全国也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会结合案件的复杂情况来进行分析,所标的额度越高,那么所需要支付的律师费用就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