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表见代理的相对人有撤销权。但要求必须在被代理人作出追认之前作出,如被代理人已对合同作出追认了,那么合同产生了效力,相对人就不能撤销其意思表示。还要求相对人必须是善意相对人,即相对人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无权代理人。如明知对方是无权代理人仍与对方签订合同,相对人就无权撤销其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_x000D_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_x000D_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_x000D_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_x000D_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