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但遇到单位不给陪产假的时候,我们的男性朋友该如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就由带您一起看看:
一、什么是陪产假
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目前,中国大陆地区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陪产假最短的为天津、山东两地,为7天;其次是上海,为10天。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青海等省份的陪产假都为15天。
湖南、四川两地的陪产假为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的陪产假为25天;安徽、陕西两地的陪产假根据夫妻是否异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确,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陕西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上述省份中,河南、甘肃、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根据新版计生条例,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
二、用人单位不给陪产假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的陪产假,劳动者首先应与单位做好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执行地方法规(地方法规地对所在地产生法律约束力);在沟通无效时则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或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行政救济;在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地方法规定可以作为仲裁的法律支持)。如在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的律师的咨询。
男方休陪产假,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非常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如果今后男人也享有“产假”,无疑会消除就业中的歧视妇女现象,有利于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