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期间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回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故该员工从单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属于因工负伤的情形。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下班回父母家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能认定为工伤。在下班后回父母家的途中发生车祸,且经认定其在事故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因此,能够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单位聚餐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能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工作这一概念不应狭隘理解,并不是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才属于上班。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大扫除、聚餐活动,与工作有关联性,是工作的延续,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仍属于工作范畴。如果是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等同于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能够被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下班后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下班后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符合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应当考虑三个的要素:以上下班为目的、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并且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就能够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领导批评下属,下班途中被下属打成骨折,算工伤吗?
算工伤。“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也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还应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因此,领导批评下属,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因履行职务行为致公司职工心存不满,并在下班回家途中受到该职工暴力伤害,其所受到的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员工食堂就餐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能认定为工伤。“工作岗位”的界定,不应仅限于劳动者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还应当包括满足劳动者生理需要的工作场所内的附属建筑范围。职工死亡当日按考勤规定,按时打卡上班后来到公司附设的食堂吃早餐,进食早餐是职工的正常生理需要,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工作岗位”的范畴,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风险提示: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将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