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做人的基本素养,对于失信的“老赖”,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惩罚措施。那么如何申请将“老赖”拉进失信者名单,关于失信黑名单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律师整理了关于失信黑名单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何申请将“老赖”拉进失信黑名单
现阶段,把老赖归入黑名单,只有两个途径。
1、法院自动把被实行人拉入黑名单。一般法院强制实行未果后,且被实行人又契合失期行为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直接把被实行人列入黑名单。
2、由请求人向法院请求把被实行人列入黑名单。请求人只要以为被实行人契合以上失期条件,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将其归入老赖黑名单。请求时,一般也要提交请求书。请求书要写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综合上面的介绍,在平时一定要讲诚信,赖账不还一旦进行失信黑名单后果很严重。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失信黑名单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