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基层法院就可以把失信人员加入失信人员名单。把失信人员加入失信人员名单旨在指导各级法院正确有效使用信用惩戒措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司法解释规定了具有6种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者黑名单”。这6种情形分别是: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