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在哪里办
1、建筑业企业由申请人直接向当地的省、自治区、自治县的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除此之外的其他行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2、由各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审批。
3、建设部审批,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石油化工等方面的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建设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对行政许可通过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申请人发放资质证书。
二、怎么办理石油化工施工二级公司资质
1、准备好资质申请资料,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住建厅建筑管理处;
3、建筑管理处接受建筑资质申请资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并登记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兵团所属企业先征求兵团建设局意见)。其中,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等方面资质的,由建筑管理处送有关部门签署初审意见。
4、在专家组和有关部门初审的基础上,建筑管理处提出审查意见并送厅有关处室会审;
5、建筑管理处将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主管厅长签署意见;
6、新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的、增项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由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其中所有一级企业和部分专业二级企业报建设部审批);
7、对批准通过的新成立企业和主项资质升级企业,在网上公告;
8、新设立的企业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定一年暂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