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3项;(2)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3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