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时,即使房子是唯一住房,也可能无法逃避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除非欠债人有其他能维持生活的房产、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提供廉租住房或租金补偿,否则执行仍然可以进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唯一住房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处理,如果该债务时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查看全文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不一定能逃避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法院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使是唯一住房,也可以执行。这包括:有其他能维持生活的居住房屋、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其他房屋、申请执行人提供廉租住房或按租金标准扣除变价款。...查看全文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形,则执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要保留一方的份额。如果符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查看全文
符合条件可以执行,如果只是夫妻一方欠债而房子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执行需要保留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同样能执行:1、如果对被执行...查看全文
离婚时唯一住房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离婚时唯一住房按照以下方式解决: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查看全文
离婚唯一住房分配如下:1、当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但无法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判决双方按份共有房屋,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生活需要和房屋结构处理房屋使用问题;2、对于不适合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房屋...查看全文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其他维持生活的住房屋,如儿子名下的房产,可保障老人居住;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其他房屋名下的;申请执行人应提供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居住房屋。...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2、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2、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2、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查看全文
离婚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的处理方式是:举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属于...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可以通过诉讼,有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认证律师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已服务10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