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相关窗口进行申请;
2、工作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合格的给予办理;
3、若是补办的需缴纳相关费用;
4、五个工作日后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