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为:
1、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
2、提供材料的义务;
3、及时通知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4、妥善保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