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顺位抵押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3、看房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及所有相关文件,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