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孩子的出生证丢失,离婚一方不是补办而是应该补领,即当事人在离婚后要补领孩子出生证的,应当去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调取出生信息,拿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资料后,再去当地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申请表,请求政府部门为孩子办理出生证,政府部门受理申请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请求,尽快为当事人补领出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_x000D_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