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继续优化、发展。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新时期留学工作方针。这与1993年提出的“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相比,增加了“发挥作用”这一新内容。
在2014年全国留学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留学工作要适应国家发展大势和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016年出台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为主、兼容并蓄,提升水平、内涵发展,平等合作、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工作目标。
正在实施的“丝绸之路”留学推进计划则提出,以国家公派留学为引领,推动更多中国学生到沿线国家留学。
这一时期的出国留学政策更加强调出国留学在全方位服务国家发展中“发挥作用”。据教育部2017年发布的《十八大以来留学工作情况介绍》,十八大以来的留学工作,除了规模持续扩大、布局不断优化、质量再上新台阶之外,与国家发展的契合度也显著提高。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是加快留学事业发展,提高留学教育质量。通过完善"选、派、管、回、用"工作机制,规范留学服务市场,完善全链条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优化出国留学服务。通过优化来华留学生源国别、专业布局,加大品牌专业和品牌课程建设力度,构建来华留学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体系,打造"留学中国"品牌。通过加大留学工作行动计划实施力度,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来华杰出人才等五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