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归我要不要给孩子改名字根据自己意愿而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改名字,根据自己的想法而定,如果要改孩子的名字,是要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擅自更改孩子的名字。如果擅自更改,另一方也有权利向法院起诉。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一、离婚后,女方作为抚养权一方,能更改孩子姓名吗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孩子改姓。
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
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
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后,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
二、离婚后孩子的姓可以随母姓吗
离婚后孩子的姓是可以随母姓的。
1、必须是在父母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
2、如果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意见未达成一致,而母亲强制性要求变更子女的姓名,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3、如果母亲向公安机关隐瞒了离婚的事实,从而擅自更改子女的名字,父亲可要求公安机关恢复子女原来的名字。
离婚后抚养费原则上只要给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况伤残,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夫妻离婚后一方会有给孩子变更姓的想法,但是需要征得另一方的意见,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话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孩子的年龄到了十岁的还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见,否则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是违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