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全市各区、县(市)范围内普通公办、民办小学均实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
1.统一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本市公办或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
2.同步网上报名:
统一公办和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每名儿童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择民办小学者限填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民办小学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3.同步公办小学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招生面谈:
各区、县(市)应安排区域内的公办小学报名现场信息核验和民办小学报名招生面谈在同一时间同步进行;
4.同步招生录取:
各区、县(市)应统一区域内的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录取程序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