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处理非法集资工作由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
二、非法集资受害者怎么办能追回本金吗
非法集资受害者应及时报警,本金一般不能追回来。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