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让探视小孩能强制执行吗
1、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所以需要先去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请求法院强制孩子的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的中止有哪些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父母离婚对子女有一定的伤害,为了使未成年子女能够健康地成长,未获得与孩子直接生活在一起权利的公民,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在约定的地点、采取当初与享有抚养权一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行使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