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中积极参加者的认定:关键是分析行为人在整个聚众斗殴过程中的客观行为所反映的主观恶性规模;而不仅仅是根据其在斗殴中对损害后果的影响来确定。
主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4、持械聚众斗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