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1、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无效;
2、债务人不得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3、债务人在合同转让过程中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不会因合同权利的转让而消除;
4、同一债权转让数人的,应当首先通知债务人转让或者在确定时间内首先接受的转让,效力优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