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撤销公租房申请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管理办法向市或者是县级政府提出相应的申请,由相应的部门按照市场的价格补交租金,然后进入公共的租赁住房档案当中,手续并不是非常的复杂,只需带好相关证件,前往相关部门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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