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家庭病床每一建床周期的起付标准按我市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确定:
1、一级医院300元
2、二级医院500元
3、三级医院1000元
其中,参保人同一社保年度累计住院4次以上,第5次住院起(含第5次)起付标准按相应标准的50%确定;参保人在同一医院连续住院的,每3个月支付一次起付标准(特别规定除外)。
珠海家庭病床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珠海家庭病床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70%予以支付,并纳入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个人须自付30%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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