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因为进城打工或者下海经商在城市里落户,也有一些农村大学生把户口迁到了城市。那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国家为了保护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防止发包人擅自收回承包地作的严格限制,但该法同时也规定了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我们分两类讨论: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
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在这里主要有三种情况讨论。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如果你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原来的承包地需要收回;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包地,村委会没有权利收回你的承包地。
所以这种完全不用担心,迁出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为非农户口,户口在县镇一级。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也就是说,户口在县镇一级,不必担心土地会被收回,仍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为非农户口,户口在市一级。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