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的债务。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50万元的债务,欠债人的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债务除外。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欠债人的妻子称丈夫去世之前因赌博没钱,去借高利贷。后来丈夫向债权人借五十万元还高利贷。这笔五十万元的债务债权人能否追讨要看这笔债务是否合法。
这五十万元的债务合法,债权人出借50万元,双方之间形成了借款合同关系,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至于欠债人用这笔借款所从事的活动,不影响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追讨。
若债权人向欠债人的妻子讨债时候,妻子因病去世。欠债人的亲属不愿意继承他们的遗产,而被欠债人的亲属放弃的财产如果是无主财产,要归为国有财产
我国法律尚未对债务人死亡无人继承遗产时,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理,无人继承的债务人的遗产应当首先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如有剩余才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