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影响仲裁结果。
解析:
1、“企业变更法人”这个说法不准确,实际上有两种可能:一是变更了法人代表,就是公司在法律上的老板换人了;二是公司变更了法人形式,就是公司改制了。
2、如果公司变更了法人代表,这个问题不大。程序上只要公司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了变更申请书,一切程序照旧。对于你劳动仲裁的另一方,也就是你打算让他赔钱的那一方,还是原来的公司。这个基本没有影响。
3、如果公司变更了体制,也就是说,公司可能被其他公司兼并或者破产、分立之类,这个影响稍微大一些。必须等到公司,或者说变更以后的主体完全成立以后,你的这个劳动仲裁才能继续进行,因为如果这个变更没有实际完成,你所要求的赔偿就找不到最终的承担者,这是个客观事实。但是有一点可以放心,就是不论最后公司变成什么,这个公司变成的东西,都得继续充当你仲裁的另一方,只是时间上必须等待。
4、劳动仲裁这个事情,急不来。毕竟相对于一个公司,劳动者是弱势地位。该等45天,那只有再等等,因为没有拿到仲裁决定书,你是没办法去法院告状的。更何况,很多时候,企业在利用这个时间和你协商,也就是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