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合法。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育儿假作为新增的假期,不应计入年休假之内,企业不可以将职工年休假抵做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按出勤对待,不能以职工休育儿假导致缺勤为由扣发全勤奖、降低绩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