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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的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019...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019...查看全文
加计抵减政策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2019...查看全文
快递行业加计抵减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15%加计可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减应纳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查看全文
加计抵减政策 (一)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2019...查看全文
距离2024年结束已不到一个月 一年一度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又...查看全文
“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积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查看全文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了解...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积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10...查看全文
据财政部网站9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截图自财政部网站 ...查看全文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查看全文
2024年8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6%→免税,3%→免税!全了!2024年增值税优惠!1、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2、4月1日起,小规模...查看全文
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如何进行作废呢?具体方法请见下文。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综合信息报告。2、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作废。3、...查看全文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下发,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派发新的“减税大礼包”。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对今年先后出台的两项加计抵减政策把握不准,本文从多个...查看全文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查看全文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查看全文
2024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有所改变,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规定,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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