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中山入户要35个工作日办完。不支持预约办理,只能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根据我市人才入户有关政策向人社部门申请人才入户:
(一)到我市报到的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我市企业聘用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
2.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4.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特殊专业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核定。
(三)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有创新创业项目落户我市的紧缺适用人才可适当放宽入户条件。
人才入户政策详细内容由人社局出台的相关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