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南京市医保住院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调整方案(2021-2023年)》,2023年南京市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会提高到60%,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具体而言,医保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其所属的不同类别与档次。具体来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对于住院报销比例的要求不一样。同时,不同的医疗机构和医药目录也有着不同的报销标准。例如,基本医保限制药品目录的药品只能报销50%,非限制药品目录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可以报销比例高一些。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南京市的具体情况。其他城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规定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9到百分之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到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