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公交车上摔倒的,如果是因为公交车未尽到安全驾驶以及谨慎等义务,则公交公司要对摔伤承担赔偿责任。一般公交公司会赔偿乘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是因为乘客自身原因摔倒的,则公交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_x000D_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