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代理合同如果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但是如果代理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则代理合同为应纳税凭证,需要贴花。
签订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法律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项目,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运输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纳税凭证,因此,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运输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企业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前提是出借人是银行,借款人是企业。其余情形下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