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法律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项目,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代理合同如果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但是如果代理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则代理合同为应纳税凭证,需要贴花。
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应税合同类型,所以,不需要交纳印花税。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运输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纳税凭证,因此,运输代理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运输代理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企业签订的运输代理合同不属于上述文件列举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涉及缴纳印花税。
签订电子合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签订电子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