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会被辞退的公务员有以下类型: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认定为不称职;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人员编制调整、撤销、合并或者裁减,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不接受教育换届,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也不适合本职工作的辞退。五、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逾期不归或者旷工十五日以上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日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