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中,各方承担的税费都有相应的规定。但现实情况是,二手房买卖时,税费多由买方承担。税费有时可以作为谈判筹码由买方承担,以达到更低的购房价格,因此买方承担税费已成为常规做法。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国家对市场调控的深入,这一现象开始发生变化。但是,虽然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哪一方缴纳相关税费,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如到税务局纳税,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一方的名义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