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操作流程为:
1、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
2、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带单位社保证、公章、以及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
3、社会保障费将按固定的月度时间直接从公司银行账户中扣除,也可选择以现金或支票向社会保障局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