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过户。但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只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
一、安置房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子女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如何过户给子女的问题。过户的方式有三种,赠予,出让和继承,一般在拿到安置房房产证之后,如果要过户给子女则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的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房管局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过户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就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这样就会很麻烦,最好双方人要到齐。因此安置房如果要过户给子女的话,需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去房管局办理,具体要交什么材料要看当地房管局的过户申请要求,可以咨询当地房管局的相关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安置房房产证过户有期限,需要根据当地拆迁机构规定及你自己签订的拆迁合同时间内办理完成,若超出时间限制则无法办理完成。
二、拆迁安置房能卖了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