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宁波市常住户口居民;宁波市常住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宁波市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居住在宁波市的60周岁(含)以上人员;暂住在宁波市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七条 普通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签发地点和签发机关。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普通护照的具体签发办法,由公安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