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护理补贴是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护理补贴是以服务给付的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困难,而不是以现金方式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经济困难。也就是说要“专款专用”,补贴可以在失能护理补贴服务单位使用,但不能取现。针对失能老年人,主要是通过给予专业的养老服务或提供必需的照护用品,缓解家庭照护的困难。
护理补贴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养老机构的入住费用、辐射社区居家服务费用;
2、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短期托养、日间照料;
3、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入户生活照料等费用;
4、护理站、康复医院、家政等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护理照料服务;
5、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照料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等服务产品和服务项目。
法律依据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地实际,对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三百元。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依法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