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一般的公司,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2、属于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