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二、家庭软暴力的表现是有哪些
家庭软暴力一般表现为以下几个具体方面:
1、情感施暴。表现为态度冷漠、奚落,让对方感受到无言的伤害与折磨。不与之交谈、视其无存,对对方的话语与交谈听若罔闻。家庭环境紧张得令人窒息。
2、性施暴。以各种借口故意推脱其应该履行的正常的性生活,目的是通过性手段达到折磨对方的效果,让其处于无性生活的痛苦深渊。
3、精神施暴。常常没事找事,干扰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或者经常用谩骂、蔑视、讽刺、挖苦、泄露对方隐私、控制经济来源等手段,令对方精神受到摧残。
4、责任施暴。故意放弃是家庭责任,不做家务、不关心孩子的生活和学习,配偶有困难或生病常常置之不理,不尽照顾的义务。经常有家不归,忽视家庭成员中对方的感受。
三、遭遇家庭软暴力怎么办
1、一旦发生严厉警告对方不可以发生第二次。
女人往往在家庭中受到“软暴力”时,除了伤心、害怕与愤怒外,一点自救的想法都没有,殊不知此举已成为丈夫习惯家暴的定心丸,遇到丈夫“软暴力”时女性应尝试与丈夫进行沟通,把自己所受的委屈与伤害通通告诉对方,让对方感受一遍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并警告对方不可以发生第二次,万不可自我安慰帮助对方找借口开脱,沟通时不要害怕破坏夫妻关系,容忍往往并不能使得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甚至可能最终适得其反。
2、夫妻之间应有第三位朋友。
夫妻之间应有一位共同朋友,当妻子受到“软暴力”并且沟通不良时候,可尝试让这个“共同的朋友”来帮忙出谋划策,女人通常在事情发生后感性会压过理智,这时候思考的解决方式并不一定是可行的,若朋友出来安慰并挺身帮助,或许能给予夫妻沟通一个良性的助力。
3、迫不得已要向心理专家、妇联协会求助。
若因为夫妻自家事而无法向第三人启齿,但事件也尚未解决时候,可咨询权威机构,比如,心理专家、妇联协会等,都是可为你出谋划策的良好方式。
随着社会贫富分化和妇女地位的不断提升,加之男性男子汉气概的日益缺损,男性越来越成为家庭软暴力的受害者。因此,公众一方面要关注家庭软暴力,更要关注日益严重的男性成为家庭软暴力的受害者这一客观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