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的民事责任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后即具有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但因其财产缺乏独立性, 在民事活动中不能承担。 换言之, 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财产的不完全独立性, 决定了其民事责任能力的不完整性, 在其本身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其举办人要用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因此, 非法人型民办非单位是一种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民事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