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要卖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因为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不需要经过别人的允许。只有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要卖时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因为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不能擅自处处分。
一、放弃继承权需不需要配偶同意
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夫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继承权为继承人自己的人身权利,放弃继承权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1、如果一方拥有继承权,另一方没有继承权,那么有继承权的一方可以不经过配偶的同意,自行放弃,这是没有法律责任的。
2、选择继承与否是公民的自由,并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
3、如果没有继承权的一方,代替有继承权的一方放弃继承,一般认为是无效的,继承权属于一项与人身权利有关的财产权利,应当由有继承权的人进行行使。
4、虽然放弃继承会造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消极减少,但是配偶一方也不能以此否认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这也是与公民的正常认知相匹配的。
二、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不是有效
未经夫妻一方同意赠与合同是有效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配偶同意,单方面赠与个人财产是有效的。赠与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婚后个人财产如残疾赔偿的,赠与人有权完全处分赠与,无需配偶同意即可赠与他人,配偶不能撤销赠与;
2、单方面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3、根据法律对共同财产的规定,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赠与共同财产的,需要另一方配偶确认;在同意赠与之前,单方面赠与的效力是有待确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地将夫妻财产赠与别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道,单方面赠与有效,配偶另一方不同意,赠与无效,赠与人应返还财产。
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时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如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如属于一方婚前房产的增值部分,则增值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