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其父母,因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_x000D_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_x000D_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_x000D_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_x000D_
(二)兄、姐;_x000D_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