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合同与承揽合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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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设备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财产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指一方将特定设备提供给另一方使用,对方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返还设备的一种财产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它们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承揽合同并不让与租赁物
设备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将特定设备提供给另一方使用,对方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返还设备的一种财产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它们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承揽合同并不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而是承揽人自己使用租赁物完成定做人交予的特殊工作,这种特殊工作往往对定做人提出了特殊的技术要求。
二、租赁合同纠纷能要求租赁利息吗
租赁合同纠纷是否能要求租赁利息,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就可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延伸阅读
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车辆或其他财产租赁给承租人使用,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

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在成立条件、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租赁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承租人支付租金,而承揽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委托人支付报酬。其次,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租赁期间房屋或财产的使用权、维修权、解约权等,而承揽合同的权利义务则主要涉及工作成果、报酬、延误等。最后,租赁合同的责任承担主要是承租人承担房屋或财产的损失责任,而承揽合同的责任承担则主要涉及委托人承担工作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产生纠纷和误解。同时,对于委托人和承租人而言,了解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可以更好地选择合同类型,并在合同履行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结语:设备租赁合同和承揽合同是两种不同的财产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将特定设备提供给另一方使用,对方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返还设备的一种财产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它们的区别在于,租赁合同只是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本身并不涉及对于承租人适用租赁物具体情形的干预,也不存在出租人利用自身的任何独特技能为承租人提供服务;承揽合同并不让与租赁物的使用权,而是承揽人自己使用租赁物完成定做人交予的特殊工作,这种特殊工作往往对定做人提出了特殊的技术要求。在租赁合同纠纷中,能否要求租赁利息主要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有约定的,就可以要求。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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