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职工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应该使职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而且还应让职工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发展战略、阶段目标、运营状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以便职工参与单位的活动,增强主人翁意识。
2、职工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职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操作技能、谈判技能、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等,以此培养和开发职工的潜能。
3、职工思想意识的培养。思想意识对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单位的绩效影响很大,必须通过培训,引导职工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爱岗敬业精神和遵纪守法意识,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