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不得损毁。凡在国外遗失中国护照者,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报告并办理以下申请补发护照手续:
1、填写“中国护照、旅行证、护照延期、加注、加页申请表”一份;
2、交近期正面免冠像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提供原护照号码、护照颁发机关和发照日期,最好提供原护照影印件;
4、写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过程;
5、登报声明原护照丢失并作废,将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连同其它文件一起送交大使馆;并提供报警号码;
6、提供获准在加拿大居留的身份证件;
7、尽可能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出生日期的其他补充材料;
8、公派留学、进修人员及访问学者申请补发护照,须通过大使馆教育处办理有关手续。
9、凡申请补发护照者,必须由本人亲自来大使馆办理。
10、因私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须交费
因公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须交费(驻各国使馆使馆确定)。
付费方式可用现金、汇票或保付支票支付。请勿使用个人支票。